北京同仁医院黄牛电话,住院检查加快幼鱼只要10元一条?那么凶狠的“怪鱼”,谁在卖?谁在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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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河南省汝州市耗费近一个月时间抽水捕捞,终于捉住了城市中央公园内的鳄雀鳝。整个过程吸引了超3000万网友围观,很多人第一次认识了这种长相凶狠的“怪鱼”,也知道了它是一种外来入侵生物,既会捕食其他水生动物,也可能袭击人。
不过,这并不是鳄雀鳝第一次在国内亮相。连日来,广东、云南、四川等多地发现有鳄雀鳝的踪影;在上海,甚至有网友爆料,松江有一个垂钓基地专门饲养了鳄雀鳝供垂钓。这些鳄雀鳝从何而来?既然是遭到围捕的外来入侵物种,为什么还有人专门饲养,不违法吗?针对网友关心的问题,上海辟谣平台进行了调查。
多地都出现过鳄雀鳝
现状:有人买卖,有人养殖
普通人可能是第一次知道鳄雀鳝,但在“鱼友圈”及“钓友圈”,鳄雀鳝并不稀奇。
“这个鱼也叫福鳄、雀鳝、幽灵火箭,样子比较稀奇,属于凶猛鱼类,有人喜欢,会专门买来饲养。”喜欢养鱼的邹先生透露,很多“鱼友”对鳄雀鳝都不陌生,看中的是它独特的外观造型,市场上有鳄雀鳝的幼鱼出售,“以广东的卖家居多,幼鱼价格不贵,也就10元左右一条。”鳄雀鳝长势很快,但根据品种和生活环境,并非每条都会长到一两米、两三米长,“通常饲养的也就六七十、七八十厘米左右。”他分析,之所以多地出现鳄雀鳝,不排除有人饲养后发现个头长得太快或太大后“放生”,“这就有危险性了。资深一点的鱼友都知道,鳄雀鳝是外来入侵生物,在中国没有天敌,不能放生。”
在邹先生的指点下,上海辟谣平台浏览部分电商网站发现,果真有鳄雀鳝幼鱼出售。连日来,或是因为公众都关注到这是一种有危害性的外来入侵物种,很多平台屏蔽了以“鳄雀鳝”为关键词的搜索结果。但是,以“福鳄”“雀鳝”“幽灵火箭”等别名搜索,仍旧有部分卖家。
用鳄雀鳝的别名甚至错误的名称搜索,仍能找到活体幼苗卖家
部分鳄雀鳝销售者表示,鱼是自家繁殖的,“养这种鱼不违法。”他表示,买家中除了有将鳄雀鳝作为观赏鱼买回去的,也有鱼塘买了饲养供人垂钓,“这种鱼比较凶,确实有人喜欢。法律只说不能放生,没说不能饲养。”
不过该店主也承认,近期鳄雀鳝的关注度很高,大家都注意到饲养安全性问题,“平台在收紧,不太好宣传了。我们也会提醒买家,这种鱼只能观赏,禁止放生。”
法律:不能引入、不能放生、不能丢弃
根据部分“鱼友”和经销商的说法,养殖和买卖鳄雀鳝并不违法,这是真的吗?
“只能说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,但是从生物安全的角度看,肯定不提倡养殖和买卖鳄雀鳝。”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观赏鱼研究室副主任、淡水鱼外来物种入侵专家顾党恩告诉上海辟谣平台。
他介绍,正如网友们所了解到的,鳄雀鳝原产于美洲,体型怪异,性格凶猛,在中国基本没有天敌,属于外来入侵物种。但由于它满足了部分消费者猎奇的心理,所以早些年就被引入中国进行繁殖,主要是作为观赏鱼,“被引种的鳄雀鳝往往通过走私的方式进入国内。所以从源头看,引入鳄雀鳝已经是非法行为。”同时,根据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》,放生和丢弃鳄雀鳝也是非法行为。
生物安全法明确,“未经批准,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,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,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”;“未经批准,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,责令限期捕回、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,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”。
可见,引入、放生、丢弃鳄雀鳝的行为,均需承担法律责任。
2019年,在佛山一公园内也捕获过鳄雀鳝
至于饲养和买卖鳄雀鳝,也不是完全没有责任。生物安全法指出:“违反本法规定的生物安全违法行为,本法未规定法律责任,其他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”。
顾党恩还说,随着生物安全越来越被关注,我国已经多批次发布“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”,很多业内人士呼吁将鳄雀鳝等纳入这一名录,“国家对入侵生物的管理会越来越严格。届时,鳄雀鳝的繁殖、饲养等行为,都可能受到约束。”
不能养,可以吃吗?
也有网友问,鳄雀鳝那么大,既然有危害,能不能当成食用鱼品种吃了?顾党恩表示,并不可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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